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標籤:都市更新 瀏覽人次:183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4-08-13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232251501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4-08-15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263號 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業經本府103年8月13日以府都新字第1023225150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府都新字第10232251500號令.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1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