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執行管考要點」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20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190313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31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91號 主旨:轉知內政部營建署108年2月27日台內營字第1080801253號函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執行管考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10803-13 079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836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