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建築物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第6點、第9點、第10點規定 標籤:快篩補強 瀏覽人次:132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0-02-19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06238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2-2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657號 主旨:為「建築物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第6點、第9點、第10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09年2月12日以台內營字第1090800259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06238號(附件).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82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06238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