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核定「高雄市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標籤: 瀏覽人次:108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2-07-04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10806096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2-07-1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266號 核定「高雄市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如核定本,請 查照。復 貴府101年6月7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103745500號函。 附件檔案 .pdf 高雄市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00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