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維辦法)」規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之備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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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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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5-2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0120714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38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維辦法)」規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之備查事宜,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知照,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1年5月24日營署資字第1111106512號函辦理。
二、旨述案由,請依來函說明二宣導鼓勵貴會會員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維計畫),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之虞。
三、另有關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部分,同函副請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科依權責卓處,都市更新業務財團法人部分,副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依權責通知所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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