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9點條文 標籤: 瀏覽人次:127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09-12-24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8601930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09-12-2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366號 檢送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9點條文乙案,請 查照並刊登政府公報。本案業經本局98年12月24日北市都建字第09860193000號令公布施行。 附件檔案 .pdf 98123102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30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