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浚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核准營運期限至109年11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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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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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10-1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215396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10-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221號 |
「江浚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核准營運期限至109年11月24日止
主旨:有關貴公司所屬「江浚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核准營運期限至109年11月24日止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109年9月11日本市土資場專案小組第94次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查貴公司所屬「江浚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前經107年6月8日北市都建字第10737228400號函核准營運許可第一次展延,營運期限自110年2月24日止,惟因違反「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設置及管理暫行要點」第14點規定,依本市土資場專案小組第94審查會議決議,處營運期限縮短3個月至109年11月2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