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物於共有土地增設昇降機應檢附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作業規定」第10點之適用範圍及立法意旨
- 標籤:昇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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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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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7-1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3049911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778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有關「建築物於共有土地增設昇降機應檢附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作業規定」第10點之適用範圍及立法意旨,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6月28日國署建管字第1130057798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3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7號, 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9號。
三、網路網址:https://db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