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舊有校舍補領使用執照簡化程序」之適用對象
- 標籤:補領使照
- 瀏覽人次:2295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發文日期 | 2018-07-02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071240589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7-0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327號 |
函轉本府修正「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舊有校舍補領使用執照簡化程序」之適用對象,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依據本府107年6月27日新北府教工環字第107103656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