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及第7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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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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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1-22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1101004362B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1-2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11號 |
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及第71條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及第71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