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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交通安心行計畫第5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4-02-19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3609205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617號

主旨:
有關臺北交通安心行計畫第5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112年12月28日臺北交通安心行計畫第5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結論辦理。

二、旨揭結論事項第三點(略以):「請工務局及建管處函知各工程主辦單位落實施工期間維持行人空間,施工期間須規劃行人空間及維持無障礙通路,如有因現地條件而窒礙難行,應會勘研議通路方式。」,先予敘明。

三、以下事項請轉知所屬會員:

(一)建築基地臨接計畫道路之人行道,因捷運施工或其它原因取消,行人通行於基地範圍之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者,於規劃設計階段建議妥善考量地下室配置,盡量將未開挖範圍保留於臨道路側,供施工期間通行;若無法留設通行空間,地下室施工前應檢討其它相關替代方案。

(二)建築基地臨接人行道,惟因路燈,行道樹、電力電信設施、或其它障礙物導致行人通路困難者,建議調整施工圍籬配置於基地內留設通行空間,或洽設施管理機關遷移障礙物。

(三)車輛進出工地應派員指揮疏導交通,臨時借用道路進行吊裝、開挖、或灌漿等作業時,應確依「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