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6點附件7
- 標籤: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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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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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4-17 |
發文字號 | 內授消字第1090821936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75號 |
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6點附件7,業經本部於109年4月17日以內授消字第1090821936號令修正發布,如需本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