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臺北市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申請須知」 標籤: 瀏覽人次:127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0-11-19 發文字號 府都築字第099381082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0-11-2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827號 「臺北市私設巷路建築線指定申請須知」,業經本府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2條及比照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7條第2款之規定,於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以府都築字第09938108200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 查照轉知。 附件檔案 .pdf 99112403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7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