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申請開發許可審議作業規定」 標籤: 瀏覽人次:110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6-01-08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0440701501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6-01-1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211號 「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申請開發許可審議作業規定」業經本府105年1月8日府都規字第10440701500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府授都規字第10440701501號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2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