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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智慧建築標章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2-09-0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1636283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2-09-07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764號

函轉內政部所訂「智慧建築標章證書規費收費標準」規定,業經該部101年8月23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10850482號令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gazette.nat.gov.tw 下載),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 內政部所訂「智慧建築標章證書規費收費標準」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1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78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53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連結: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8161/ch02/type1/gov10/num1/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