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智慧建築標章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 標籤:
- 瀏覽人次:1029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2-09-0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163628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9-0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64號 |
函轉內政部所訂「智慧建築標章證書規費收費標準」規定,業經該部101年8月23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10850482號令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gazette.nat.gov.tw 下載),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 內政部所訂「智慧建築標章證書規費收費標準」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1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78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53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連結: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8161/ch02/type1/gov10/num1/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