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及列冊追蹤清冊6式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52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文日期 2022-11-11 發文字號 桃建照字第1110093157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051號 主旨: 函轉本府文化局111年11月9日桃市文資字第1110025897號函有關本市有形文化資產及列冊追蹤清冊6式各1份(不含自然地景),惠請貴公會協助管制事項彙整並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本府文化局111年11月9日桃市文資字第1110025897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pdf 桃建照字第1110093157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02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