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桃園市政府預告修正「桃園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150185591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780號

主旨:檢送預告修正「桃園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草案1份,敬請張貼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