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第5條、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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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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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8-2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5666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570號 |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8月17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833號令修正發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第5條、第10條,茲檢送相關函文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依本府112年8月22日府授工品字第112013466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