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之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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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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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06-14 |
發文字號 | 本市都建字第10260154501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06-1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92號 |
函轉本局102年6月14日北市都建字第102154500號令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之行政規則,請 查照。
一、按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機關正名及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受理電話檢舉違建案件查報作業程序」之行政規則如附表。
二、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53號,目錄第六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附件: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img/1020625172602_T102053-1.pdf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img/1020625172607_T10205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