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共享廚房之定義、得設置分區及其附條件規定」 標籤:公告 瀏覽人次:172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1-07-26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103058347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1-07-2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836號 主旨:檢送本府110年7月26日府都規字第11030583471號公告「臺北市共享廚房之定義、得設置分區及其附條件規定」1份,請查照轉知。 附件檔案 .pdf 府授都規字第1103058347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6kb .pdf 府授都規字第11030583472號(附件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25kb .pdf 府授都規字第11030583472號(附件2).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5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