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發布「綠建材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8點規定
- 標籤:綠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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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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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9-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359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533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綠建材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8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8月18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100851089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110年8月18日內政部台內建研字第11008510892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56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