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第三條附表一(二) 公寓大廈專有部分5.浴室及廁所之設計基準有關「B.供特定房間使用之浴廁 ……b.馬桶及洗面盆使用部分不得小於一點六公尺乘以一點五公尺」規定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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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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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10-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工字第108015231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10-3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618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無障礙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第三條附表一(二) 公寓大廈專有部分5.浴室及廁所之設計基準有關「B.供特定房間使用之浴廁 ……b.馬桶及洗面盆使用部分不得小於一點六公尺乘以一點五公尺」規定之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