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專業檢查人認可要點」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23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19-04-11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4-12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244號 主旨:轉知內政部108年3月28日以台內營字第1080805110號令修正公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專業檢查人認可要點」 名稱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人員認可要點」,並修正全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檔案 .pdf 10804-12 1244.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07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