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
- 標籤: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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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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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06-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4801081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6-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06號 |
函轉本府104年5月15日府地開字第10430720000號令發布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並修正名稱為「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自104年6月1日生效,檢送前揭令、作業程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依本府104年5月29日府授地開字第104314480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