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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5-01-07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40000456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5-01-1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158號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 http://www.pcc.gov.tw 後,點選>法令規章>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本次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其修正重點包括履約期限之計算、工地相關人員違約兼職之處罰、廠商賠償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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