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建築設備編部分條文,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8條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100年10月1日施行
- 標籤:
- 瀏覽人次:1483
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
發文日期 | 2011-06-30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1000805100號 |
收文日期 | 0000-00-00 |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建築設備編部分條文,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八條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一日施行。
連結: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3187&Itemid=57
總說明對照表: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publication/law/law2/1000805100-1.doc
修正條文: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publication/law/law2/100080510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