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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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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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3-1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6467776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3-1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732號 |
檢送內政部修正後之「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1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6年3月6日府授地權字第106048691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處106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彙編第009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7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