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臺北市建築物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檢附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費用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日1日起生效(含更正函)
- 標籤:廢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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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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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4-10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建字第1126096389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92號 |
主旨:
廢止「臺北市建築物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檢附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費用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日1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府112年4月10日字第1126096389號令發布,並已刊登本府112年4月10日公報。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編號:1121302J0002,同函副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建字第1126110027號
主旨:更正本府112年4月10日府授都建字第11260963891號函(諒達﹚,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旨揭函文說明一因有誤植之情形,爰更正為「本案業經本府112年4月10日府都建字第11260963892號令發布,並刊登於本府112年4月18日第69期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