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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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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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12-1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規字第1103108505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12-1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802號 |
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
主旨:有關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案,業經本府110年12月9日府授法二字第1103054277號令發布在案,請查照並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110年12月9日府授法二字第11030426791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