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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

發文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發文日期 2023-10-25
發文字號 北市水技字第1126023790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476號

主旨:
檢送本處112年新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處為推廣地上式表位,重新檢視本規範不合時宜且與現行實務不符之處,故辦理旨揭規範部分條文修正,隨文檢附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供參。

二、112年新修正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全條文內容,可至本處官網查詢或自行下載:http://www.water.gov.taipei〉廠商服務〉用水設備審查及檢驗資訊〉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