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執行管考要點」
- 標籤:
- 瀏覽人次:1442
發文單位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
發文日期 | 2016-01-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新企字第105104777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2-0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87號 |
檢送內政部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執行管考要點」1份,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依內政部105年1月28日台內營字第105080007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