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不再紙本身副知地政事務所,並轉知相關從業人員
- 標籤: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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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發文日期 | 2025-12-05 |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建字第1142458264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6205號 |
主旨:為減少紙張耗費及行政支出,本局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不再紙本身副知地政事務所,並轉知相關從業人員,達簡政之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4年12月3日新北地測字第1142448239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節能減碳政策,後續將不提供「地政事務所」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