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收回被徵收土地標準作業流程」、「臺北市政府辦理徵收土地之撤銷或廢止徵收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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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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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8-0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5080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314號 |
主旨:
函轉本府地政局檢送修正後「臺北市政府辦理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收回被徵收土地標準作業流程」、「臺北市政府辦理徵收土地之撤銷或廢止徵收標準作業流程」各1份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地政局112年8月4日北市地用字第1126019290號函辦理。
三、本案納入本局112年度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112044號,目錄編號第022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