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都市設計準則」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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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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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3-1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設字第106300526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3-1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726號 |
轉知本府106年3月7日府法綜字第10630524500號令發布修正「臺北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都市設計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
一、依本府106年3月7日府法綜字第10630524500號令辦理。
二、有關旨揭修正條文部分,請逕至臺北市政府公報106年第41期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