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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業經本局110年6月16日北市都建字第11061449571號令修正全文暨名稱(原名稱: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並自110年7月1日起生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6-1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6144957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342號

「臺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業經本局110年6月16日北市都建字第11061449571號令修正全文暨名稱(原名稱: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並自110年7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7條第1項第1款、第42條第2項及第44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業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01302J0005,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編號第110029號,目錄編號第012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五、本案刊登110年6月23日第115期市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