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通部鐵道建設特種建築物簡易變更之室內裝修及其他變更申請案件,交通部鐵道局委託本會審查,該等申請案應逕向交通部鐵道局申辦
- 標籤: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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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交通部鐵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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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2-05 |
發文字號 | 鐵道土字第1143200241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89號 |
主旨:有關交通部鐵道建設特種建築物簡易變更之室內裝修及其他變更申請案件,本局委託貴建築師公會審查,併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該等申請案應逕向本局申辦,至紉公誼,請查照。
說明:
一、交通部為審議建築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得經行政院許可且屬交通部管轄之特種建築物申請案,於111年7月5日交路(一)字第1117900444號函訂定發布「交通部審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詳附件1),並以112年8月9日交路(一)字第11279005591號函訂定發布「交通部特種建築物申請審議作業要點」(下稱審議作業要點,詳附件2),以利特種建築物之審議作業。
二、查前開處理原則第九點規定,特種建築物有相關與原許可不合之變更者,其使用機關應報請交通部審查其變更內容;審議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簡易變更申請案應逕向本局(分工機關)申辦;所稱簡易變更案大致分為室內裝修案、無障設施設置計畫變更案、防災計畫變更案及其他變更案(即室內裝修、無障設施設置計畫及防災計畫以外之變更案);審議作業要點第七點第三款規定,得委由具有各該項學識及經驗之專業公會或團體協助審查。
三、承上,本局前以112年9月8日鐵道土字第1123203627號函委託貴建築師公會辦理上開鐵道建設(高速鐵路、臺灣鐵路及桃園機場捷運等特種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審查執行在案(諒達,詳附件3),本案再就上開其他變更案委請辦理審查(審核及查驗)作業,辦理程序如下(詳附件4):
(一)申請變更許可圖說文件,由本局函送貴建築師公會掛件,經貴建築師公會審查通過後,將通過審查之圖說文件檢送本局,由本局代判部稿核發施工許可函。
(二)申請竣工查驗圖說文件,由本局函送貴建築師公會掛件,經貴建築師公會查驗合格後,將通過查驗之圖說文件檢送本局,由本局代判部稿核發合格證明函。
四、本案審核及竣工查驗費用,依貴公會現行公告之費率(一般建築執照案件)為準,並由申請人支付貴建築師公會。
五、另本局於112年12月21日鐵道土字第1123205231號函頒「交通部鐵道建設特種建築物申請書圖文件」,請至本局官網「服務專區」(https://user281831.pse.is/72c5cf)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