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處理原則」,自111年9月15日生效
- 標籤:危老建物
- 瀏覽人次:703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2-09-2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17498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065號 |
主旨:
函轉「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處理原則」業經本府111年9月12日府財開字第1113025131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9月15日生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局111年9月14日北市都企字第1113072018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50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09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