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新北市林口台地邊坡四周街廓、板橋縣民大道兩側及新莊老街,經劃設為應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會審議通過方得申請建造執照之區域
- 標籤: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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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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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9-28 |
發文字號 | 新北城設字第107187032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10-0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85號 |
檢送107年9月25日新北府城設字第1071847324號公告1份,請查照。
一、請貴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二、旨揭公告可自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下載。
新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城設字第1071847324號
主旨:公告廢止本市林口台地邊坡四周街廓、板橋縣民大道兩側及新莊老街,經劃設為應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會審議通過方得申請建造執照之區域,並自即日生效。
一、「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内政部都委會第678次及第700次會議審議通過部分)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要點第3點。
二、「變更板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 第二階段)案」第17點。
三、「擬定新莊都市計畫(中港及丹鳳地區)細部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8點。
公告事項:
一、廢止94年8月9日北府城設字第09405198421號公告及99年4月27日北府城設字第09903428901號公告。
二、廢止95年8月11日北府城設字第09505660011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