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釋示關於臺北市「山限區內未開闢計畫道路經都審委員會審議通過採基地內退縮補足計畫道路寬度之法定空地及建築容積檢討原則」一案 標籤:解釋函 瀏覽人次:2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9-22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6794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940號 主旨:函轉本府釋示關於本市「山限區內未開闢計畫道路經都審委員會審議通過採基地內退縮補足計畫道路寬度之法定空地及建築容積檢討原則」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67946號.pdf 更新日期:2026-09-22檔案大小:31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