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定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54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發文日期 2019-11-14 發文字號 北市水技字第108602634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11-15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857號 主旨:檢送本處108年新修定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並自即日起實施,敬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附件檔案 .pdf 北市水技字第108602634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7kb .pdf 北市水技字第1086026342號(附件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08kb .pdf 北市水技字第1086026342號(附件2).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4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