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機關委託同一或不同廠商辦理工程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建議事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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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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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4-06-23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1030020442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4-07-1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71號 |
檢送本會103年5月9日工程企字第10300155850號函及其附件修正「機關委託同一或不同廠商辦理工程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建議事項表」,請 查照。
復貴會103年6月12日全建師會(103)字第0393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