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本市都市計畫「擬定臺北市大眾運輸導向可申請開發 許可地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108年1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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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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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1-24 |
發文字號 | 府都綜字第1072025409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2-1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85號 |
核定本市都市計畫「擬定臺北市大眾運輸導向可申請開發 許可地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108年1月25日零時生效。
依據:
一、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12月20日北市畫會一字第 1076004563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詳如都市計畫圖。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攔(無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市政 大樓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臺北市各區公所、刊登 府公報(無附件)。
三、張貼處:本府公告欄(無附件,計畫書圖另置於本府市政 大樓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臺北市各區公所、刊登本府公報(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