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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23-03-24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1120300057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407號

主旨:
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明:
檢送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第三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