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市建築工程公安意外事件頻繁,請務必落實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防止災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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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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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4-1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11230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97號 |
主旨:
近期本市建築工程公安意外事件頻繁,請貴會加強宣導所屬會員務必落實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防止災害發生,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近期本市大直街工地開挖地下室導致鄰房塌陷、慶城街工地施工造成路面塌陷、福港街樣品屋拆除不慎造成樓板傾塌等工地意外事件,為確保工程安全及施工品質,本局再次重申施工單位應確實遵守建築法第63條:「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規定。
二、請轉知所屬會員,於施工前務必謹慎評估施工方式,施工期間應加強工地安全管理,除了依「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規定設置安全維護措施,對於地下室開挖屬施工安全風險較高之階段,應確實依施工計畫辦理相關監測及落實承、監造人檢查監督責任,所有施工單位和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建築法規及施工規範,以確保建築物施工品質及施工安全,如有造成重大災害事件,本局將依建築法規定加重裁罰及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