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核定「臺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標籤: 瀏覽人次:135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2-06-22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10805694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2-07-1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164號 核定臺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一案,如核定本,復請查照。復貴府101年5月11日府工管一字第1010386265號函。 附件檔案 .pdf 臺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30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