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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第四點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8-04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156029325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266號

主旨:為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第四點,業經本府115年8月4日府都新字第1156029325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