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涉及建築基地坐落於土壤液化中、高潛勢區,『抽查案件基本資料表/暨校對副本前應辦事項』等表
- 標籤:結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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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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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5-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48926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北市師會字第1763號 |
收文字號 | 2018-05-15 |
檢送修訂「臺北市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涉及建築基地坐落於土壤液化中、高潛勢區,『抽查案件基本資料表/暨校對副本前應辦事項』、『臺北市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專業工程部分專業技師辦理簽證案件結構設計抽查項目審查表』及『臺北市變更使用執照專業工程部分專業技師辦理簽證案件結構設計抽查項目審查表』」,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6年6月26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0634914500號函會議紀錄辦理(諒達)。
二、本案納入本局107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2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4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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