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物屋頂、法定空地增設固定式不鏽鋼材質之消防水(塔)箱是否屬建築法第7條雜項工作物疑義
- 標籤:公文轉知
- 瀏覽人次:4427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0-12-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49116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12-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147號 |
有關建築物屋頂、法定空地增設固定式不鏽鋼材質之消防水(塔)箱是否屬建築法第7條雜項工作物疑義
主旨: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屋頂、法定空地增設固定式不鏽鋼材質之消防水(塔)箱是否屬建築法第7條雜項工作物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09年11月30日營署建管字第10900845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9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16號,目錄編號第078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