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共用部分變更改良,新設置管線須於所有權人專有部分牆面開口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疑義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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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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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1-3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3088973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50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共用部分變更改良,新設置管線須於所有權人專有部分牆面開口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疑義1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2年12月13日國署建管字第1120123497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3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3010號,目錄第四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