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6條條文於99年1月29日以台內營字第0990800300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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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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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2-1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003836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2-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71號 |
函轉內政部有關「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6條條文,業經該部於99年1月29日以台內營字第0990800300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 查照並轉知 貴會會員。
一、 依內政部99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908003004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7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13號。
三、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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